10月16日,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至2024年全省法院涉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国介绍主要工作情况,黑龙江高院民三庭相关负责同志通报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至202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17件。其中,侵害商标权纠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占比48.86%,植物新品种纠纷占比34.19%,专利权纠纷占比10.26%,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其他类型占比6.69%。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由2020年的3件增长至2024年的16件,增幅达433.33%。在已审结的涉农知识产权案件中,案件调撤率达41.38%。
近年来,全省法院狠抓提质增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连续多年将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列为全省法院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司法举措,严厉打击侵犯涉农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诉讼辅导、风险告知、实行类案示范裁判,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积极融入涉农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全省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建立健全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与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检察院等7家单位联合印发《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打击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行为;与省农业农村厅会签种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推动全省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有机衔接;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五常大米品牌保护和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五常大米生产经营,保护五常大米“金字招牌”的品牌信誉。
全省法院注重与高校、科研院所沟通协作,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与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享专家库,聘请大学专家学者作为技术调查官,提升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事实查明准确性;与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黑龙江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联合举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不断提升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水平;在东北林业大学建立“知识产权研究与实践基地”,连续两年公开开庭审理涉农知识产权案件,并与部分师生、专家学者就院校共建理论调研与实践问题、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同时,强化司法引导,依托“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等多种宣传方式,推动形成维护农业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对涉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下一步,黑龙江法院将切实肩负起做好新时期涉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政治责任、审判责任和社会责任,以高质量涉农知识产权审判助力龙江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