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前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莫祥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秀丽主持会议,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洪宝臣、三级主任科员杨荣军到会指导,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一要坚守“严”的方向,始终将政治建设牢记于心。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有效防止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二要保持“严”的定力,始终将遵规守纪挺立于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检“禁酒令”,常态化曝光典型案例,让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给权力运行“加把锁”。以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常效化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常态化落实警示教育机制,教育引导干警知纪明纪,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三要夯实“严”的保障,始终将责任落实力扛于肩。坚持管人与管案并重,加强业务管理,既要管好办案活动,也要管好办案的人。深入学习贯彻新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不断完善司法办案权责配置,推动权力行使与制约监督相对称、与责任承担相匹配,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