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省荆州区法院执行局的善意文明有力执行下,申请执行人彭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均表示满意,两人先后分别向荆州区法院执行干警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2023年,彭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但李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于是彭某向荆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陈述自己60余岁且需要高额的医疗费需支出,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帮忙将借款执行回来。执行干警迅速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态度较好愿意配合,但表示因为自身年逾70且疾病缠身,无力偿还80余万元债务总额。
执行干警经过多方调查,发现李某所述属实,唯一可执行是她名下的一套房产。既要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要兼顾被执行人的特殊情况。执行局干警周海燕、杨瑞便迅速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商讨解决方案。李某表示愿意将房屋拍卖之后的钱款还给彭某,但房屋两次拍卖均流拍。执行局干警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彭某同意以该拍卖房屋抵偿部分借款本息。因该拍卖房是被执行人李某的唯一住房,考虑到李某年龄身体状况,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换位思考,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经过多次上门沟通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本案执行所得款项中为被执行人李某保留5年的房屋租金。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对本案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
执行工作既需要雷霆手段,也需要春风化雨。荆州区法院通过善意文明有力执行,既让当事人感受到“力度”,也感受到“温度”,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同送锦旗,充分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下一步,荆州区法院将在依法强力保障胜诉权益的同时,细致甄别未能主动履行的具体原因,采取执行和解等柔性举措保障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林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