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温州龙湾区永中西路龙江路东处,赖某某,男,67岁,驾驶车牌浙Cxxxxxx的新能源汽车,他在驾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碰撞道路中间绿化带,造成了车辆及道路设施严重损坏和驾驶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调查后认定:当事人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机通行。”之规定,当事人赖某承担全部责任。现场还了解到,原来驾驶员当时是为了照顾车后排座位上的两条小狗,一只泰迪和一只边牧,导致车辆逆行并撞上交通信号灯杆。发生事故后,边牧当场失去意识,泰迪情绪激动还会“攻击人”。据说,事故发生后没多久,有路过的代驾司机试图帮忙把事故车后门打开,解救被困司机出来,结果两只小狗在后面,凶猛地攻击代驾司机。
事故发生后,除了热心的代驾司机,还有派出所民警和交警、消防员等救援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救援,尽管在救援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如泰迪的攻击),但最终还是成功地将赖某某解救出来,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这体现了救援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高度责任感。
交警、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员在事故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和救援工作,成功将司机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这体现了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交警温馨提醒:无论是长途驾驶还是短途出行,驾驶员都应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感。此外,对于携带宠物的驾驶员来说,更应注意宠物的安全和稳定,避免在驾驶过程中造成干扰或危险。(陈博远 姚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