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裁审衔接,统一裁审标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审判工作效率,促进劳动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10月12日,黑龙江省安达法院与安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了交流研讨。安达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刘巍,安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秦超,副院长李国华在研讨会上发言。
刘巍联系工作实际,探寻了劳动争议案件前期矛盾化解及仲裁与审判的衔接工作,讲解了当前法院劳动争议典型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标准,安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李国华对有关劳动争议案件最新法律法规作了介绍,双方积极地探讨和沟通对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次法院与劳动仲裁部门通过研讨,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强化调解制度功能、贯彻争议处理中的便民原则,探讨了规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程序和标准,对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仲裁终局案件认定、恶意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支付期限和举证责任,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效力认定均作出了具体规范,进一步统一了执法尺度和处理标准。重点解决了仲裁和审判中易出现的“脱节”现象。
近年来,安达法院以联动解纷为抓手,加强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协作配合,汇聚多方力量推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做到法院调解平台与人社调解平台的对接畅通,使这一举措更加便民、利民,切实将共建机制优势转化为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履职效能,高效办好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为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