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宝塔区选聘26名人员,组建了一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10月14日,延安市宝塔区司法局举行首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仪式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原主持,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姜东出席并讲话。
聘任仪式上,宣读了《延安市宝塔区司法局关于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为受聘的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证件,安排了2024年度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并进行了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监督员代表康安、谷磊分别做了交流发言,表示要从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出发,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严守工作纪律和规定,发挥好社会监督员的应有作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姜东要求受聘的社会监督员,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充实知识储备,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法律和政策文件,提高监督水平;二要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利用广泛联系群众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三要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做到不违法、不越权、不徇私,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宝塔区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作出积极贡献。据悉,宝塔区首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受聘的社会监督员来自各个行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也有企业、行业协会负责人,既体现专业性,又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下一步,宝塔区司法局将积极组织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宝塔区范围内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活动,认真听取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为推进全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王延峰 郑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