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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14 15:59:01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保耕助农“心贴心” 真情守护“老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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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珲春市人民法院聚焦农民的心头要事,将执行农耕纠纷作为重点工作对象,锚定农耕的关键节点,于2024年春节后成立“保春耕护农专案小组”,组长由执行局局长担任,下设保春耕办公室,由副局长监督办理,立案员对申请执行案件进行第一步筛查,涉及农耕土地返还、农民借款等案件第一时间立案办理。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我们守着黑土地这个‘大熊猫’,更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守护好农民这个保障我们生存基础的‘老黄牛’!”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强调。

耕地执行分毫不让,第一速度打赢开年“第一仗”

年纪大、道理讲不通、拒不归还土地,真的可以不执行法律判决吗?不久前,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因返还原物引起的纠纷。

案件的起因是因王某与刘某两户土地位置相邻,刘某侵占王某土地面积0.1亩,2023年王某向珲春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土地,经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判决刘某返还申请执行人的承包地。2024年2月,王某申请执行。

“耕地可是农户生活的希望,一点时间都不能耽误,我们这就出发。”经审查立案执行后,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马上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深入了解对方矛盾焦点,发现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人王某争议的就是相邻土地边界的一垄地到底归谁所有。

因刘某年事已高,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秉持着善意执法、文明执行的理念,拿着双方田地面积原始记录材料与刘某耐心交流,换位劝说,释法明理,多次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力求和谐处理。

“不还!就这么一垄地,你还计较,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邻居,还把我这个老人家告到法院!这块地就是我的,随你们怎么办!” 

“刘大爷,对判决有疑问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条例是明文规定,抗拒执行会面临的司法惩戒。我知道您现在在气头上,您两家做了这么久的邻居,因为这一垄地影响多年邻居关系的场面,我相信您也不愿意看到,希望您可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对刘某强硬的态度,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依旧保持耐心,坚持与其沟通。

“小同志,你的意思大爷明白,我也不是不近人情,这么多年的邻居,我就是看不惯他因为一垄地就给我告了,大爷也不让你们为难,这地我还他。”最终,刘某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实际交付了这一垄土地,打赢2024年开年第一仗。

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移送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走入田间地头。这既是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现实表现,更是法院干警以行动践行“如我在诉”的具体体现。土地相关案件的执行事关农户能否顺利安排农业生产,一分一毫都不能退让,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力做到快立快执快行动,即发即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执行工作提档加速。

铁拳”出击“雷霆”执行,“纸上权益”变“真金白银”

 “这怎么微信支付用不了,支付宝支付也用不了了?你们有什么权利冻结我的账户!”清晨,一位手戴金表、脚踏皮鞋、满脸怒气的人大步“闯”进法院。

“您已被孙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我们对您的微信、支付宝账户采取金额冻结措施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原来,孙某与宋某是朋友关系,自2021年开始,宋某以看病买药为理由,陆续向孙某借款共计2万元,但一直未偿还,2023年末,孙某诉至珲春市人民法院要求宋某偿还欠款,宋某经依法送达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孙某申请强制执行。

“同志,我的案子什么时候能有结果啊,这眼瞅就要春耕了,家里还急着用这笔钱买种子和化肥呢!”2024年3月,申请执行人孙某到珲春市人民法院慧执大厅申请立案执行,见此情形,珲春市人民法院立案员立刻将案件列入了保春耕案件台账,并向专案小组法官进行汇报,专案小组决定立即立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宋某进行了查控,虽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宋某的微信、支付宝账户采取了金额冻结。

“那我分期履行吧,现在手头紧,一下子我可拿不出这么多钱!这事儿你们不用管了,先把我的账户解冻,我们俩自己能解决。”

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见状,为保险起见现场与孙某进行电话沟通,“不行啊,法官,分期履行我眼前的春耕钱凑不够啊。”

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向宋某表明孙某的想法,“他不同意分期?那我可没钱给他,让他等着吧!” 

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见宋某有拒不履行的苗头,当即为他释明后果,最后宋某在面对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产生的压力,全额偿还了所有欠款。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执行工作将始终视民之所盼为第一位,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面对抗拒执行以零容忍态度,‘铁拳’出击,‘雷霆’执行,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前进,努力让‘纸上权益’化作‘真金白银’。”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 

情理相融促和解,执行同时暖民心

“同意和解,这么解决真是太好了!14头牛要是一次性全用来还债,我可真就没法活啦!”姜某紧握住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 

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秉行用心用情用法妥善化解涉农纠纷。专案小组在执行过程中,既践行因人而异,又践行因案而异,灵活妥善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2024年初,珲春市人民法院判决姜某给付张某欠款共计10万元。被执行人姜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正值张某春耕在即,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立案申请后,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驱车前往姜某家中,“我不是故意不还钱,我也是没办法了,除了这4头大牛和10头小牛我啥也没有了,小牛现在卖还不值啥钱,全抵了债,我可咋活啊!”

“您别急,您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我们会尽可能在保障你基本生活所需的前提下,为你们规划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执前,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之前,珲春市人民法院专案小组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多角度、全方位考量,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耐心劝导,最终顺利达成和解协议。 

“相关法律文书已经送达,14头活牛采取‘活扣’措施,由于张先生没有养牛经验,扣押期间您需要继续负责饲养至牛犊成年为止,张先生会向您支付饲养牛犊的人工费用,保障您的基本生活所需,但是如果要变卖,您需要提前向我们告知并将所得款项及时偿还张先生。” 

近年来,珲春市人民法院运用“执行+诉前、诉中保全”立审执一体化模式,依法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以保促执、以调利执,提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意识。强制执行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情理相融,努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增加顺利还款的现实可能性,用实际行动保障了农耕顺利进行。

“绿色通道”当场开通,执行提速为农解忧

“他是95年从外地来的我们村,当时看他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个生计糊口,我们村委会一合计,就把那块地租给他了。当时看他挺老实本分的,也就没签书面合同,刚开始他还交着租金,后来这几年就开始不交了。”

2023年,吉林省珲春市某村村民委员会向珲春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案涉土地及所欠的土地租金。经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判决王某返还申请执行人的机动地。2024年5月,经当事人申请,珲春市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村里乡亲们都开始种地了,同志,你们不是农民,可不知道少种一块地到秋收可耽误不少收成呢……”

“我们现在就立案,案件马上就会移送到专案小组,执行法官很快就会过来跟您对接具体情况。”为了减少农民的损失,珲春市人民法院当场开通涉农保耕“绿色通道”,执行法官在与申请执行人对接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将被执行人王某传唤至案涉土地进行事实现状调查。

“这块地已经被种上农作物了,要是现在让他执行返还土地,重新耕种怕是来不及了。我们可以尝试与双方沟通,是否可以让王先生拿出同面积土地返还村委会,这样既能保证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能维护被执行人的基本利益。”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与双方沟通交流后,双方经协商后,村民委员会同意让被执行人王某拿出自己拓荒的相邻同面积土地进行返还。

“执行干警在执行面对涉及土地问题时应当慎之又慎。既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在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应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到现场去,尽最大可能保障农民农业生产活动的利益最大化。”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

涉农保耕执行案件“绿色通道”是珲春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所创造的“法宝”之一,在工作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实施“调查、控制、沟通、执行”四步法,灵活果断采取相应措施。既要站在“法”的角度执行,更要站在“情”与“理”的角度看待问题,全面审视,妥善解决矛盾争端。避免有田荒废、有地荒芜、颗粒无收的悲剧上演,合理运用司法力量为春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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