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双方当事人不具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要件,判决不准予离婚。
据介绍,今年8月,朴某以婚前缺乏相互了解、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高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受理后,安图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联系高某,希望了解案件实情,试图挽救这段婚姻,但却始终无法打通高某的电话。
为查明案情经过,安图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来到高某家,与其面对面进行沟通。交谈中,高某表示不同意离婚,希望法官能帮忙调解,向妻子朴某说情。“你们已经生活了近40年,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你们都相互扶持的一起走过来,没有必要因为生活中的一点琐事而闹离婚,希望你们能够彼此珍惜……”安图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耐心地劝说双方当事人。“其实,我也不想离婚,只要他认个错,保证以后好好待我,我同意不离婚。”朴某表示。最终,该案因原、被告尚不具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要件,判决不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