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某售楼部中心开展执行活动,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2010年期间,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数次向原告刘某借款350万元,双方对还款方式及利息进行了约定,2014年双方对借款本息进行结算后,重新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对还本付息期限进行了约定,被告未能按照协议履行,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表示将于2019年7月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50万元及利息450万元。被告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某为被执行人,因被执行人在收到本院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也拒不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荆州区法院执行局遂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某的办公地点进行了搜查并对其进行了拘留。
9月以来,荆州区法院聚焦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以坚定的决心和创新的举措,向“执行难”顽疾“亮剑”。面对“人难找、财产难寻、财产处置难”的困境,集中攻坚了一批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4次,依法对执行案件中的“拖、躲、逃、赖”的被执行人实施打击,果断采取拘留、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以高压态势严厉惩治逃避执行行为,以实际行动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权威。
为确保执行行动高效、有序开展,执行局每次集中执行行动之前都会制定详细周密的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与案件当事人沟通联系,并对每一起案件情况进行摸排梳理,提前掌握被执行人相关情况和财产线索,确定执行方案,为集中执行行动做好充分准备。集中执行行动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产生了有效震慑作用,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司法为民的承诺,取得了“执行一片、震慑一片、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9月以来,共拘传61人,拘留52人,执行到位221万元。
据悉,下一步,荆州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断创新执行机制,全面提升执行能力,以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林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