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志丹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胜诉当事人执回案件款33万元。
据悉,被告何某某于2016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某银行申请借款33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清偿,被告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于2024年4月依法判决被告何某某在指定期间履行还款义务,被告依旧未能履行。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案后立即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查封其名下房产,倒逼被执行人何某某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强有力的执行强制措施威慑下,何某某主动前来履行还款义务
下一步,志丹县法院将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员惩戒力度,扎实有序推进省高院“陕亮执行·2024”专项执行行动相关部署要求,为构建诚信志丹、法治志丹、平安志丹贡献法院力量。(王延峰 王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