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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护生态 增殖放流助修复

来源: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检察院 2024-10-01

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科学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检察机关在打击破坏水生生物犯罪的同时,努力实现受损害的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达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双赢局面。9月26日,陈巴尔虎旗检察院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工作,并邀请旗公安局、旗法院共同参加,涉案当事人全程与陈巴尔虎旗农牧与科技局进行现场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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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陈巴尔虎旗检察院此前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被告李某某、包某某在陈旗东乌珠尔苏木海拉图嘎查北侧界河使用冰镩、铁锹、拦河网等禁用工具非法捕捞野生幼鱼。使用禁用的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了陈巴尔虎旗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陈旗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当事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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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参与单位将涉案生态修复款购买的49万尾鱼苗投放至保护区流域内。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李某某、包某某有悔罪表现,并自愿弥补破坏行为造成的损害,检察机关认为惩罚犯罪不是目的,弥补辖区内流域水生物资源的损失,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并参与到保护河流域水生生态才是主要的目标。此次鱼苗放流活动,是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中,注重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生态环境的首次尝试。

       近年来,陈巴尔虎旗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引导、促进涉案人员修复生态环境,努力为保护生态资源,守护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张治卓  刘帅)

 


【责任编辑 -王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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