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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十八站分局开展危爆物品安全检查工作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十八站分局 2024-10-01

为进一步加强“十一”期间辖区危爆物品安全监管,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2024年9月29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开展节前危爆物品安全检查工作。

大队民警粒营超市储存烟花爆竹仓库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经营场所及周边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储存仓库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现储存烟花爆竹种类、数量以及是否有过期烟花爆竹进行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十八站守护押运保安公司的公务用枪及弹药检查,主要以双人双锁、枪弹分离、枪弹出入库登记、人员配枪资格、枪弹室“三防”措施落实、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轮换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塔河县玉良燃气公司消防安全设施配置、居民用水安全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和值班备勤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了督导检查。此次检查,发现问题1处,已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十一”期间危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增强了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感,有效消除了潜在安全隐患,为辖区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 -刘得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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