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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头雁”作用,提升审判质效,黑龙江省牡丹江中院院长执槌开庭

来源: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0-19

为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职责,推进院庭长常态化办案,10月18日,黑龙江省牡丹江中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韩日强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案件,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直机关代表和被告人亲友、部分村民代表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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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均是大货车司机,经常一起驾车送货,平时相处融洽。4月25日,在给同一货主运输煤炭时超载被交警扣分、罚款,两人因分摊扣分、罚款之事发生口角,被告人气愤之下从车里取出水果刀将被害人刺死。

法院立案后,韩日强院长认真阅读案卷材料,深入研究案情,带领合议庭多次耐心组织双方亲属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家属获得了赔偿,也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化解了这起案件引发的矛盾。

庭审中,韩日强院长聚焦重点、条理清晰、繁简得当,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权利,展现了极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深厚的法学功底。

今后,牡丹江中院将继续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领头雁”效应,常态化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以“示范庭”为引领,进一步提高法官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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