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实践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抚养不欠费,守护不缺席

来源:黑龙江省农垦中院 2024-10-17

“孩子上学正需要这笔钱,多亏法院帮我们解决难题,我代表孩子感谢你们。”近日,当事人景某委托其代理律师向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2014年10月,景某与范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并约定婚生子由景某抚养,范某自2014年11月起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此后十年间,范某仅支付了部分抚养费,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各项生活支出有所增加,景某一人难以支撑,多次与范某沟通无果后,遂向九三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生活的重要经济保障,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协商,并建了一个名为“XX家庭群”的微信聊天群,为双方当事人搭建了沟通的平台,同时,执行干警以孩子健康成长和亲情维护为切入点,通过语音、视频通话等方式,在微信群中反复耐心劝说、释法析理,最终,被执行人范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一次性履行完毕拖欠的全部抚养费。“请你们放心,今后我一定会按时支付抚养费,多和孩子沟通,争取不让我和景某之间的感情问题影响他的健康成长。”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抚养孩子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与子女的亲情不应因夫妻离婚而改变,夫妻双方都应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下一步,九三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拖欠抚养费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的心灵之花,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李梦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