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兴文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罗旻来到兴文县特殊教育学校,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给同学们带去了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并邀请学校老师担任课堂手语翻译。
在课堂上,罗旻首先给同学们介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详细解读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各项权利的规定,如受教育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罗旻还通过具体案例给同学们讲授了在校园生活中如何提高防范意识,警惕不良行为以及提高鉴别能力预防和应对拐骗、欺凌。
课堂最后,罗旻叮嘱孩子们杜绝校园欺凌,珍惜校园友谊,养成遵守法律的好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并希望同学们平安健康、开心快乐度过校园时光。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此次法治课堂进一步树牢了兴文县特殊教育学校师生们的法治观念,提高了法治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