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生力军,法治教育要从学校开始抓起。20多年来,法治副校长制度从一项基层探索推广到全国中小学校,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等专业人士走进校园成为兼职法治副校长,以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广大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
——对话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人
如今,越来越多的检察官活跃在校园里,成为孩子们的法治课堂老师。据统计,全国共有2.7万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有效推进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有哪些?具体开展情况如何?怎样保证质量?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人。
记者:检察官挂职法治副校长的机制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开始的?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对于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推动校园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可以协助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犯罪预防、权益维护以及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等工作。
2018年9月1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接过聘书,成为北京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并讲授法治课。目前,32个省级检察院检察长、3100余名市、县级检察院检察长担任了法治副校长。各地的法治副校长积极履职,结合当地未成年人保护和检察工作实际,运用不同方式为青少年讲授了法治课。
记者:法治副校长的具体职责都有哪些?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检察官法治副校长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协助学校完善法治教育机制,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并落实年度法治教育计划。与学校领导共同研究、制定法治副校长年度工作计划,融入学校整体工作和教学安排。
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协助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法治体验等法治教育活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组织校园法治教育活动一次。除对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外,也要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开展家长法治课堂,对学校教职员工开展专项法治教育。
协助学校开展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参与对有不良行为乃至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和在读涉罪学生的帮教挽救、受害学生的保护救助等工作;对于遭受犯罪侵害的在校学生,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应当协助学校、职能部门等积极运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监护干预等措施,加强保护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协助学校完善落实校园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健全预防管控校园性侵、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机制,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参与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解决校园安全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法治副校长可以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掌握学校法治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实际,及时向学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提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
记者:如何保障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质量?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各级人民检察院和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人民检察院和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评选法治教育精品课程、课件、优秀法治副校长等竞优活动,提升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工作水平。
2019年,我们还精选了26个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的法治课讲稿与最高检检察长张军的讲稿,汇编成册,出版《大检察官法治课》,有力推动了各地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化,不少地方比如吉林、浙江、河南、湖南等地专门制定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意见和管理规定,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条件、职责内容、履职方式、工作考评等内容进行规范。
一线讲述
法治教育守护学校一方净土
讲述人: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 李雨聪
我在2017年被任命为八十中睿德分校的法治副校长。这是刚刚成立的一个学校,当时只有初中一年级部。学校生源中,京籍和非京籍的孩子各占一半左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朝阳院”)非常重视法治进校园工作,当时我们在法治副校长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准备实行精准化“菜单式”服务,睿德分校是我们打造“法治特色学校”项目的一个试点学校。2017年3月在团区委、区教委、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心理学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成立了由法治副校长、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组成的“未成年人法治诊所”,作为学校的常驻心理及行为辅导机构。通过在每个班级配备1至2名专业社工或者心理辅导员,对学生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持续跟踪学生的心理变化和行为选择,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服务。如果学生出现越轨行为,长期跟踪的心理和行为档案将转化作为原因调查的重要突破口,可以助力实施精准帮教。
之后,我们总结八十中睿德分校的工作经验,增加安民学校、芳草地国际学校作为“法治特色学校”。改变以往以单次授课为模式的法治教育形式,根据不同学校的学生特点,将法治教育与特殊预防有效结合,助推法治教育“进驻”校园的常态化预防模式和社会化工作模式。
目前,在已经开展了法治进校园等法治教育活动的情况下,增加法治副校长机制,可以说是在送法进校园、全面普及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实现了检察官职能与所任职学校的精准对接。通过固定法治副校长作为学校的定点“联络人”,能最直接地接触发生于校园及其周边的事件,学校可以将案件线索及时有效地通过法治副校长移送到检察机关。驻校社工发现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违法犯罪线索,也可以第一时间进行反馈。
同时,法治副校长还可以精准对接“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我们通过深入了解学校安全状况,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帮助学校查找制度漏洞,协助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完善学生遭受性侵害投诉和处理机制。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及时消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存在的隐患。
针对目前学龄前儿童受犯罪侵害比例占未成年人受侵害比例较高的情况,在总结法治副校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认为应完善普及法治副园长工作,将法治教育从“入校”提前至“入园”。目前,朝阳院也正在努力探索实践法治副园长工作,并开展了“法治副园长123”项目等具体工作。
今年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我们将与学校进一步落实。据《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学生逐渐成为当代网络的主要原住民,占比高达26.9%。因疫情影响,学生居家学习,长时间使用网络,针对近期部分未成年人在线学习软件及儿童读物被发现内含色情、恐怖暴力等不良信息,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屡次埋雷的情况,法治副校长应创新工作模式,为未成年人守护网络环境中一方净土。
针对上述情况,朝阳院近期与朝阳区教委开展了净网护苗专项行动,通过制作电子问卷,就未成年人用网情况开展调查,仅仅7天内,就收到了2000余条回复和咨询电话。我们也将继续对调查问卷中反馈的情况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排查,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愿孩子们像蔷薇花一般在阳光下绽放
讲述人:北京市大兴区法院法官 王艳超
青少年时期的孩子,就如蔷薇花一般,娇小而芬芳,他们的绽放,离不开法治阳光的温暖照耀。
2015年,我成为北京大兴法院一名未成年人审判法官,并陆续开始担任大兴区第一中学、第五小学等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翻开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人生篇章。
青少年涉世未深、阅历不足,极易受人怂恿、被人利用,误入违法犯罪的歧途。尽早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自觉学法、知法用法的习惯,培养他们对生命和法律的敬畏心十分重要。为了适应不同年龄段的认知程度,工作之余,我参加了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专业技能培训,获得了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在心理学、教育学知识体系支撑下,我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将孩子们感兴趣的热点问题与实际案例结合进行备课,创立了未成年普法品牌“蔷薇课堂”。
与此同时,我还利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职业优势,注重“以案说法”,用鲜活的案例让孩子们明白,法律是保护自己的武器,但触犯法律也会受到惩罚。5年来,“蔷薇课堂”的内容逐渐拓展,成为一门融合了犯罪预防、安全自护、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协助等内容的系统化法治课程。
讲好法治教育课,是法治副校长的应尽职责,但我们的工作绝不应止步于此。对青少年日常生活的关注和关心,也是做好法治教育工作的关键。
一起抢劫案的被告人小波让我印象深刻。小波原是市重点高中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但因结识了校外一些不良人员,冲动之下一起参与了抢劫。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了解到小波的情况,启动了“亲职教育B计划”,即通过责令家长与孩子共同听取法治课、进行数轮专业心理咨询等方式,改善不当的教育与沟通方式,促进像小波这样的涉罪未成年人尽早回归社会。最终,小波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决作出后,我一直与小波父母保持联系,关注着孩子的身心状况。我还邀请他参加我院组织的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活动,持续对其开展普法教育。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小波参加了高考,并取得了超出一本线40余分的好成绩。
在多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一直在思考:如何使用更丰富的宣传方式,将法治教育可视化、鲜活化,让孩子们对法律更容易理解、接受。自2019年起,北京市高院启动“京法巡回讲堂”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以该活动为依托,我所在的大兴法院积极与多机关、部门协作,搭建普法平台。我们举办模拟法庭大赛,让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参与模拟法庭审理;与大兴团区委合作,参与筹拍以“反校园欺凌”“反欺诈”等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微电影;积极组织典型案例组稿工作,参与到最高人民法院反校园欺凌宣传项目(影视)作品的前期筹备工作中;与大兴区教委等机关共同制订《大兴区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实施意见》……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回顾这5年的经历与感受,我早已把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当成了我的一项事业。我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与学校、家长一道,筑牢校园安全网络、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愿孩子们,像蔷薇花一般在阳光下无忧绽放。
专家点评
切实推动法治副校长扎根校园、绽放活力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 苑宁宁
为克服中小学专职法治教师数量和专业化不足等问题,1996年7月,广东省阳江市首创法制副校长制度,从当地政法部门中选派干警担任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这种模式很快得到各方认可,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多个省市纷纷跟进和借鉴。
2000年,有关部门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从国家层面首次明确要求各地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法制副校长”正式调整更名为“法治副校长”,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从地方探索到全国推广,从规定笼统到日益规范,从职责相对单一到复合深化,20多年来,法治副校长制度取得了丰硕成果。从各地实践情况看,法治副校长制度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助力依法治校两个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首先,法治教育更加生动、贴合实际和具有针对性。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不同年龄段的认知和理解能力不同。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中选聘的法治副校长,不仅具有专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素养,具备丰富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经验,而且通常熟知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更能让法律知识、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其次,是为推行依法治校提供专业、有力的支持。随着依法治校的需求越来越高,法治副校长的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可以说,在提升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决策管理机制、形成自由平等安全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预防和有效化解风险矛盾纠纷等方面,法治副校长都能够提供不同视角和专业建议,满足学校法治建设方面的强烈需求。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入,配备法治副校长的学校数量大幅增长。从2004年至2019年,全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配备率从80%左右提升至97.3%。可以预见,全国中小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为时不远。但是,如何引导法治副校长制度规范、科学、常态化和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其潜力、活力,成为必须面对的课题。
一是法治副校长制度入法。法治副校长制度是我国教育改革和法治社会建设中形成的本土经验。为巩固实践探索的成果,应当及时将法治副校长制度上升为法律,为其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法治副校长制度成规。《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总体比较笼统,从落实的情况来看,依然有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解决。对此,相关部门应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全面详细的工作规范。比如,进一步严格选聘标准和程序、岗前培训;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机制,确保法治副校长教学有计划、办公有场地、活动有安排、工作有保障;规范法治副校长的工作目标和考核制度,不仅要有任期内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还要有每个学期的具体目标和要求等。
三是注重与其他专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形成合力。法治副校长毕竟是兼职,仅仅依靠法治副校长难以完成学校全部的法治教育工作。除了法治副校长之外,学校还会有专兼职的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等。对此,学校应当统筹安排这些法治教育师资力量,既要有明确分工,也要有相互配合,在校内法治教育工作一盘棋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优势。